為加快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城鄉建筑領域的府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根據國家、科技部和國家能源局的相關通知,某市新區20MWp金太陽程已獲國家相關部門的批準。根據該項目的建設方案,項目建設所利用的建筑物層頂涉及9家企業或院校。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建成后,相應建筑屋頂將會得到充分利用,還將解決部分單位用電的需求。新區現有500kV變電站1座,容量1500MVA;220kV變電站1座,容量60MVA;110kV公用變電站2座,容量分別為80MVA、71. 5MVA;110kV用戶變電站1座,容量20MVA。
有建設中的220kV變電站1座,變電容量3600IV[VA;110kV公用變電站1座,變電容量71. 5MVA,2012年大負荷59MW。







1)接入配電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能向配電網輸送質量合格、的電能,且不影響配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2)參與功率調節的分布式光伏應安裝有功功率控制系統,具備有功功率調節、遠程控制和就地控制功能,能夠執行電網調度部門遠程發送的有功功率控制命令,調節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有功功率輸出,分布式光伏的大輸出功率及功率變化率應符合當地電力部門批準的運行方案,保障配電網在故障和特殊運行方式時系統的穩定性。
3)分布式光伏投運前應根據接入配電網的不同運行方式合理配置無功容量,使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功率因數在合理的范圍內。
4)需要進行電壓調節的分布式光伏應具備無功功率調節能力,能自動調整無功功率,保證功率因數在合理范圍內,改善配電網的電壓水平。
5)分布式光伏接入點的電壓正弦波畸變率和注入配電網的諧波電流不得超過GB/T 14549的規定。當分布式光伏接入點注入的諧波電流和引起接入點電壓正弦波畸變率超過標準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退出運行。

接入系統一般原則
(1)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以單點方式接入配電網。接有分布式光伏的低壓配電臺區,不能與其他臺區建立低壓聯絡(配電室、箱式變壓器低壓母線間聯絡除外)。
(2)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統方案應明確公共連接點、并網點位置,并對接入分布式光伏的配電線路載流量、配電變壓器容量進行校核,以滿足光伏發電上網和離網后用戶用電需求。
(3)分布式光伏公共連接點的電壓偏差、電壓波動和閃變、諧波、三相電壓不平衡、間諧波等電能質量指標滿足GB/T,12325《電能質量供電電壓偏差》、GB/T 12326《電能質量電壓波動和閃變》、GB/T 14549《電能質量公電網諧波》、GB/T 15543《電能質量三相電壓不平衡》、GB/T 24337《電能質量公用電網間諧波》等電能質量規定。
(4)分布式光伏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配置方案應符合相關繼電保護技術規程、運行規程和反事故措施的規定,確保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
(5)分布式光伏應具備防孤島保護功能,并網不上網的分布式光伏應裝設防逆流保護裝置。
